解释 : 自温舒等以恶为治,而郡守、都尉、诸侯二千石欲为治者,其治大抵尽放温舒,而吏民益轻犯法,盗 贼滋起。南 阳有梅免、白 政,楚有殷中、杜 少,齐有徐勃,燕赵之间有坚卢、范生之 属。大群至数千人,擅自号,攻城邑,取 库兵,释死罪,缚辱郡太守 、都尉,杀二千石, 为檄告县趣具食;小群以百 数,掠卤乡里者,不可胜 数也。於是天子始使御史中丞、丞相长史督之。犹弗能禁也,乃使光禄大夫范昆、诸辅都尉及故九卿张德等衣绣衣,持节,虎符发兵以兴击,斩 首大部或至万馀级,及以法诛通饮食,坐连诸郡, 甚者数千 人。数岁,乃颇得其渠率。散卒失亡,复聚党阻山川者,往往而群居,无可柰何。於是作“沈命法”,曰群盗起不发觉,发觉而捕弗满品者,二千石以下至 小吏主者皆死。其後小吏畏 诛,虽有盗不敢发,恐不能得,坐课累府 ,府亦使其不言。故盗贼浸多,上下相 为匿,以文辞避法焉。... 更多 >>